湖北省信用综合服务平台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策标准 >>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山东青岛:《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24 11:20:09

       一、制定背景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为有效解决因银企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了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的相关文件,要求持续深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助力中小微企业以“信”换“贷”。为更好统筹我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区市及功能区意见,形成了《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质效。

  二、政策依据

  根据《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国办发〔2024〕15号)和《山东省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4〕12号)和我市实际,制定本《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5个部分、13项重点工作,其中落实上级要求7项,我市创新落实举措6项,包括建好行业特色专区和区域专版、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应用平台、扩大联合建模应用、开展惠企金融业务、推动融资政策全流程线上办理、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等。

  (一)加强融资信用服务统一平台建设。强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市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将“青融通”平台作为我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原则上不再新建、保留其他地方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动平台与市惠企政策发布兑现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涉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支持各行政区域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平台设置专版和特色专区,支持绿色低碳等领域、上合示范区等特色功能区打造专区应用典型。

  (二)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持续拓展数据归集共享范围,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依法依规加大数据物理归集力度。加强数据质量协同治理,健全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完善平台对接、机构入驻等管理规范和标准体系,加强信息授权规范管理,提升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处置能力。

  (三)深化信用数据价值开发应用。按照公益性原则,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推送、信息查询、信用报告查询等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应用平台,提升平台与金融机构的粘合度。支持平台与金融机构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加工联合实验室,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平台数据训练本地化金融产品模型。

  (四)拓展提升平台综合服务功能。支持平台与链主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平台企业等深度合作,研发与产业布局相匹配的专属融资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平台开发全流程线上贷款产品。建立银行机构、政府、融资担保机构等多方合作机制,形成信贷担保闭环。建立健全“政策找人”机制,推动贴息贴费、补贴奖励、风险补偿等财政金融便民惠企政策依托平台数据实现全线上办理。

  (五)保障措施。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优化需求响应及成效反馈流程,定期通报工作情况。探索建立市场化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对通过平台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融资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激励。

  政策咨询: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0532-85911845

http://www.qingdao.gov.cn/zwgk/zdgk/fgwj/zcwj/szfgw/2025/202504/t20250407_9258190.shtml (政策文件)

来源:青岛市发展改革委